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院级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科技开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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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院级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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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开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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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强化有组织科研创新,2024年度院级科技计划项目将以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农业科技支持政策集成,增强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能力,重点资助面向地方现代农业发展重大需求,着力解决产业发展关键核心技术,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为建设一流职业技术大学提供坚实科技支撑。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与申报条件

2024年度院级科技计划项目按基金培育类、揭榜挂帅类、亚夫科技创新与服务类、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类、科技研究配套类等五类组织申报。

(一)基金培育类

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1.基金培育重点项目重点支持我校具有博士学历并取得一定科研业绩的教师,自主选择开展创新性应用研究,培育具备承担国家和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学术带头人后备队伍。申报条件如下:

(1)项目具有理论研究基础,有申报项目关联度较高的授权发明专利、四大检索论文等研究成果。

(2)项目负责人年龄原则不超过45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并有理论研究能力和项目组织实施能力。

(3)项目研究成果以高质量论文、授权发明专利等形式为主,成果第一单位为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所有权归学院所有。

(4)每个项目经费不超过10万元,研究周期不超过3年。

(5)此类项目不设指南,二级学院(部门)申报不受名额限制。

(6)鼓励项目负责人先申报国家或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网评专家评审意见将作为项目立项的重要依据。

2.基金培育一般项目重点支持在自然科学领域取得成绩且具有创新潜力的青年教师,增强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的支撑能力,注重学科交叉融合。申报条件如下:

(1)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2)项目研究成果以论文、专利、装备、标准等形式为主,成果第一单位为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所有权归学院所有。

(3)每个项目经费不超过5万元,研究周期不超过2年。

(4)采取限额推荐方式,需二级学院统筹协调后,再报学院科技开发处。每个二级学院申报项目数不得超过5项,其他部门人员可根据研究领域从二级学院申报。此类项目不设指南,申报人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研究。

(二)揭榜挂帅类项目

为全面提升学院科技创新的有效性、精准性和成果转化水平,充分利用各方的优势资源,解决产业发展面临的关键技术难题,加强地方产业发展的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重点支持植(动)物安全高效种植(养殖)技术创新与产品开发、数字农业技术创新和智能农业装备创制、农特产品深加工技术、贮运及产业化等,设立揭榜挂帅类项目。强化联合开展技术攻关、产品研发、成果转化、项目孵化等工作,共同完成教学科研任务,共享科研成果,产出一批科技创新成果,提升产业创新发展竞争力。建设共性技术服务平台,打通科研开发、技术创新、成果转移链条,为合作企业提供技术咨询与服务,促进技术创新、工艺改进、产品升级,打造集产、学、研、转、创、用于一体,互补、互利、互动、多赢的实体性人才培养创新平台,解决企业实际生产问题。深化产教融合,发挥地区、技术、人才、资源等优势,推动教育和产业统筹融合,构建以教促产、以产助教生态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紧密结合,助力高水平科技创新,服务现代产业转型升级、产业体系建设和产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4年此类项目重点支持学院牵头成立的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产教联合体、现代产业学院等为依托的揭榜挂帅项目。项目管理流程按照需求征集(二级学院与企业对接)、揭榜申报、评审推荐、揭榜公示、项目实施等。申报条件如下:

1.鼓励跨地区跨领域整合资源,组建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创新产教联合体、现代产业学院等进行“揭榜”。申报揭榜挂帅项目必须有企业联合,签订合作协议,且企业实质性参与项目研发工作。申报前必须对参与合作的企业及行业做前期深入调研,积极对接企业需求,紧扣企业关键技术难题攻坚,在充分调研会商的基础上,提供企业需求调研报告1份。

2.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成果双方共有知识产权(专利、软件著作权、装备、动植物新品种(系)权等)2项及以上,成果第一完成单位必须是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需求方必须转化利用项目创新成果1项以上,到账经费不少于10万元/项,转化收益参照《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落实省委省政府“科技改革30条”实施办法》(苏农林院〔2019〕15号)中相关规定执行。

3.每个项目学院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研究周期不超过1年。

4.项目研究涉及动植物选育和实验的,需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相关规定。

(三)亚夫科技创新与服务类项目

围绕草莓、稻麦、生猪、水产、茶叶、食用菌、彩叶苗木、智能农机、数字农业、农产品新零售、美丽乡村规划、中药材等12个领域,组建跨专业、跨领域的科研创新和社会服务团队,开展种质资源与创新、设施种植智能化管控、畜禽及水产智能健康养殖、农产品贮运及加工等技术研发,联合实施此类项目,形成产业升级的整体解决方案,培育一批科技创新团队。申报说明如下:

1.项目以学院现有产学研创新平台和亚夫团队为依托,实行滚动支持,每个项目建设周期为三年,实施阶段性考核和终期考核。

2.项目共分为重大、重点和一般三种类型,年度资助分别不高于20万元、10万元、6万元,考核结果与下一阶段资助力度直接挂钩。

3.项目实行专家与项目对应制,分别设立首席专家1名,技术专家若干名,并形成与之相对应的子项目,子项目数量根据产业实际情况设立,原则上不超过5个。

4.每个项目可设立技术顾问1名,为项目实施提供指导和意见,协助组织、协调团队工作。

5.项目实施期限内,首席专家不得再申报其它类别的院级项目,每名技术专家参与团队不得超过1个。

6.项目分为技术研发和社会服务两部分内容,其中年度技术研发任务和经费,分别不低于年度总任务和总费用的70%。

我院自2023年开始,对立项实施的学院重大科技项目实行年度考核制度。项目实施期内,每年对上一年度项目实施情况开展年度考核,根据年度考核结果,拨付下一年度项目经费。项目经费分配原则实行“三色管理”机制,开展“绿、橙、红”三色管理,对在研项目实行滚动式支持,形成优胜劣汰的动态管理良性循环机制。考核结果为绿色的项目,下一年度项目研究经费拨付增加原始预算的20%;考核结果为橙色的项目,下一年度研究经费拨付维持原始预算数额;考核结果为红色的项目,下一年度研究经费拨付减少原始预算的20%。

根据项目经费“绿、橙、红”三色管理分配原则,2024年初学院科技开发处组织校外专家对2023年立项的亚夫科技创新与服务项目在上一年度实施期内项目执行情况进行了中期检查评审并赋分排名,依据专家评审结果拨付12个亚夫科技创新与服务项目2024年的资助经费。

此类项目不需要提交项目申报书,只需签订2024年度项目预算合同书。

(四)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项目

为全面实施人才强校战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加强人才队伍梯队建设,2024年启动高层次人才科研项目,旨在促进专业建设与发展,提高新引进人员学术研究水平,提升学院综合竞争力。申报说明如下:

1.此类项目主要支持近几年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开展学术研究。

2.项目考核指标必须满足院内科技项目量化积分的有关规定,同时参照高层次人才聘用协议中规定的科研任务进行编制。

3.此类项目每项资助经费不超过6万元,实施期为1年。标准如下:一类人才项目、B1人才项目为6万元/项;二类人才项目、三类人才项目、B2人才项目、D1人才项目为5万元/项;五类人才项目、D2人才项目为3万元/项。根据申报人在签订人事聘用协议时,学院与高层次人才双方达成的人才类型等次给予资金资助。

4.此类项目不设指南,申报人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研究,二级学院(部门)申报不受名额限制。2025年学院人事处和科技开发处组织结题验收。

(五)科技研究配套项目

已经获得上级主管部门立项,并且申报时学院同意按照一定比例配套研究经费的科技立项项目。申报条件如下:

1.科技主管部门备案的或上级主管部门已经立项的科研项目。

2.申报通知明确要求申报单位按照一定的方式配套经费,关于配套经费需经学院领导审批。

3.配套经费使用需严格遵守已立项主管部门和学院项目管理的相关规定。

4.使用配套经费的研究内容要符合已立项项目的研究方向,预算要与立项合同经费预算吻合。

上级主管部门立项项目,没有要求申报单位配套经费的,或者未经领导审批的,学院不再配套资金。

二、申报要求

1.采用限额申报,各二级学院负责人应严格把关。同一项目负责人不可重复申报不同类别的项目(配套项目除外)。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1)有在研院级项目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2)院外科研项目申请延期验收至今仍未验收结题者不得申报;(3)所有院级项目及纵向项目检查被通报、被终止或其他失信行为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不得申报。

2.项目的考核指标实施量化积分的办法,研究成果积分与经费挂钩,考核指标的成果积分不得低于规定项目总分值,其中基金培育类、揭榜挂帅类、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类项目的考核指标参照《关于加强院级科技项目考核指标管理的通知》(苏农林院科〔2021〕6号)文件执行,亚夫科技创新与服务类项目参照附件4执行。

3.项目研究要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将产业前瞻与关键核心技术突破、现代农业和社会发展领域技术创新与示范应用等方面的重大标志性成果作为评价的重要内容。

4.严禁剽窃他人科研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伪造材料骗取申报资格等科研不端及失信行为。

三、其它事项

1.各二级学院按照申报限额集中推荐并填报项目申报汇总表,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

2.项目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申报书、合作协议、附件材料的顺序装订成册,一式5份(纸质封面、平装订)。所有材料(申报项目汇总表1份、项目申报书5份等)均须由所在二级学院负责人签署意见、盖章后,以二级学院为单位集中统一报送至科技开发处,同时发送电子稿至电子邮箱281352949@qq.com

3.项目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

4.本年度拟立项项目将在学院进行公示,未立项项目不再另行通知。

联系人:刘进华

联系电话:87290567(61503)

办公地点:综合楼503科技开发处(校企合作处)

附件:1.企业科研需求榜单

    2.科技项目申报汇总表

    3.科技项目申报书

    4.亚夫科技创新与服务类项目量化考核指标分值

 苏农林院〔2024〕50号 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院级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pdf

 苏农林院〔2024〕50号 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院级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附件3-4.docx 

 苏农林院〔2024〕50号 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院级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附件1-2.docx

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5月23日